中秋赏月看不到月亮我赔你钱 "赏月险"惹争议

2013-08-29 07:2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话题营销大于本质创新 

  业内人士揭秘,赏月险为噱头,实际为人身意外附加险。记者查阅了该公司的“中秋赏月险”的保险条款,从具体条款上看,产品本质是一款意外险,主保险责任为“在2013年9月19日中秋节当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被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10万元每位被保险人)”。保险产品广告词中提到的“月亮不陪我赔你”的理赔,则是指该产品的附加保险责任,即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付条件成立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赏月不便津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开卖“赏月险”重在塑造品牌形象和收集客户信息,而“赏月不便”的理赔,话题营销的意味远远大于本质创新。

  8月28日,记者联系安联保险公司,其负责人办公电话无人接听。记者联系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咨询。28日下午,记者拨打了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电话,工作人员让记者拨打85703913咨询,随后记者多次反复拨打此电话,均无人接听。

  青岛颐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丛伟表示,这个保险主险是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既然推出这个保险产品,应该通过了保监会的相关审核;至于引起大家热烈议论的“赏月险”是主险的附加险,这个附加险从人身意外险设定的目的和宗旨来说,有点牵强,因为看不到月亮不能算到人身意外的范畴上。但是,丛伟律师同时表示,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说明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推出此险,或许本质上是一种营销行为,是一种噱头。

  记者注意到,此保险公司“赏月险”的说明上,最下端推出一款冰皮月饼。保险内容说明:(在投保的第二档中,包括青岛在内的41个城市),只要购买了该款保险即可获得价值200元的冰皮月饼。也就是说,若是能看到月亮的话,就相当于花99元购买了一盒冰皮月饼。

  淘宝网推出中秋赏月险后,记者在成交记录上发现,截止到8月28日下午5时,青岛中秋赏月险已经售出了7笔。而其他城市也纷纷售出,其中最多的是上海,记录显示上海中秋赏月险已经售出了307笔。

  不少市民表示,对此款保险内容的兴趣已经大大超过了保险产品本身,毕竟保险在人们的印象中只能保障财产或者是人身安全,而保障是否看到月亮确实很稀奇。 记者 任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中秋赏月 赏月险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