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赌场里上班小伙领刑7个月 半岛都市报8月30日讯(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李纳) 同事因为参赌人员提供服务被抓后,小伙郭某并没有引以为戒,反而“接班”继续干。一个多月后,警方又将郭某抓获归案。日前,因犯开设赌场罪,27岁的郭某被李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郭某老家在安丘,2007年经老乡介绍来青岛打零工,期间认识了在游戏室工作的初某 。2012年10月,经初某介绍,郭某也来到位于李沧区永年路的游戏室做服务员。同年10月15日,民警接群众举报后,在该游戏室查获
赌博机9台,并将为参赌人员提供服务的初某抓获。
该游戏室不久后“重操旧业”,并让郭某为前来赌博的人员提供上分、换钱等服务。同年12月4日,民警再次到这里检查,当场查获赌博机17台,并将郭某抓获,从其身上查获违法所得现金6800元。被抓获后,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6月13日,李沧检察院以郭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李沧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李沧法院审理认为,郭某以营业性方式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