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首次全国统考 师范生不能直接获资格

2013-09-06 06: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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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5日讯(记者 刘雪莲)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的首次全国统考即将开始。5日,省招考院发布山东省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此次考试于9月9日至16日网上报名,11月3日笔试。

  据悉,山东省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原先一直由山东省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也只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但从2013年下半年的考试开始,山东省正式纳入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范围,要参加全国统考。

  根据此次教师资格考试安排,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16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将在9月16日17:30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笔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现场缴费时间为9月11日至17日。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可报名。

  此次考试的日期安排在11月3日,各类教师资格考试,都有综合素质考试,幼儿园教师加一门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加一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要再加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两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再加一门教育知识与能力。

  原先,师范生从师范院校毕业后,就可以直接获得教师资格,不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可是这样的特权,今后也不会有了。根据规定,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参加省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此外,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于考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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