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6日讯(见习记者 许乃丹) 2013年9月6日上午,
市南法院举行了125名外来务工人员劳务(雇佣)合同案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执行一庭的工作人员将现金进行分类打包,集中发放109万余元案件款,15名外来务工人员率先拿到了
拖欠3年的
工资,其余人员也将陆续拿到工资款。
2009年12月2日,青岛澳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青岛市东海路人员掩蔽工程(又称“佳世客地下金街工程”)项目承包给某集团公司。2009年12月2日,某集团公司将工程分包出去,经3次分包转手后工程款项较为混乱,工人工资并未及时发放,4家公司被123名外来务工人员分别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支持了外来务工人员的诉讼请求,判决4家公司对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而过了判决履行期后,被告仍未将拖欠工资款项给付原告,123名外来务工人员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3年8月2日立案执行。
6日上午9时50分许,市南法院会议室外挤满了前来领取工资款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天一共给15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了工资款,这15个人方便联系,而且从老家非常及时地来到青岛。后期,我们会陆续联系其余人员,尽快将工资款送到他们手中。”据统计,这次共有125个民事案件,涉及外来务工人员123人,追回工资款总额109.8万元。负责本次执行案件的执行一庭副庭长李志新介绍:“我们利用青岛市中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到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在青岛开户,账上有130余万元,为了掌握主动权,我们立刻派人去冻结了这笔案款,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来配合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并没有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限来执行,最后同意给每个申请人200元的迟延履行金补偿。”李庭长介绍,“最后给每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的钱款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工资,另一部分是200元的迟延履行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