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酬劳之后 政府应该接力

2013-09-10 16:2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温江桦

  佛山一女子跳江自尽,因河堤高3米多,数十围观者无法相救,最终一流浪汉廖先生冒险跳入水中,将女子救到河边。被救女子老公给了廖先生50元,让他买药打车。  

  这事儿,不应该看作是救人者和被救者之间的私事,因为流浪汉廖先生的“见义勇为”是大义、也是大勇,是该拿到公共空间讨论的大德。看看当时的情景:河堤高3米多、水下有乱石、黑灯瞎火,贸然跳下,有性命之忧。围观者数十,唯独廖先生跳下,不冷漠、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正气,在“小悦悦”事件发生之后,不正是社会急需、人们所盼的吗?再者,见义勇为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媒体该行动,政府部门更应该担起责来。毕竟,一个地方风气如何,和政府总是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被救者家属付了50元报酬之后,当地政府就该接力。不管被救者的私德如何,用政府信用来承诺、保障见义勇为者,这也是一项义务。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7个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要求做好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如纳入低保、扶持就业等。

  在救助中,廖先生脚被划破,在救治中费用有没有减免?并且廖先生是一名流浪汉,身份证被偷,靠拾荒为生。这些生活困难虽然并不是因救助轻生女子所致,但是不代表可以无视。廖先生的见义勇为只不过是给当地政府部门提供了一个解决其生活困难的契机而已。廖先生的身份证的补办事宜、能不能帮扶他就业?这需要政府担起责任来。

  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没有申请人、举荐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可以依照职权予以确认。因此,佛山市有关政府部门该站出来做些事情了,给廖先生安慰,也满足民众的期待。(作者系媒体人)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