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特病管理公开征意见 下周三结束

2013-09-13 10: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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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12日讯(记者 高晓飞)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研究起草了《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您对该办法有建议和意见,可发邮件或投稿至人社局,时间截止到本月18日。

  据了解,日照自 2001年全面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全市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审批制度,对部分适合门诊治疗的特殊病种,经体检鉴定合格后,门诊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今年以来,通过对全市二甲以上医院的调研,在现有病种基础上,组织医疗机构征集适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管理范围的病种,对所征集的病种,经医疗专家论证和基金支出测算,根据发病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拟增加部分职工特殊疾病病种,同时对鉴定流程加以规范。

  据悉,此办法扩大了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对病种名称进行细化和统一。全市职工特殊疾病病种范围至2005年末共确定了35种、即时受理病种6种。随着医学知识的更新,部分病种名称也需进一步规范、细化。经调研日照市参保人员疾病发生实际情况,参照其他地市做法,征求医疗专家意见,结合本市基金结余情况,将原病种名称进行了规范、细化,病种范围拟增加为47种;即时受理病种范围由6种增加为15种。

  对特殊疾病鉴定的受理时间、申报材料、鉴定流程也进行了统一。由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工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工作。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期间按统一要求提交材料,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参保管理范围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医疗专家,对集中体检人员的申报病历资料和病情体检情况进行医学鉴定。

  对于新办法,如果您有意见,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rzrsjyjs@126.com或者写信投至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与法规科(地址:北京路128号,邮编:2768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字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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