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凌晨,李沧交警查获1起未悬挂后牌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昨晨1时15分左右,民警在中崂路巨峰路附近巡逻,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866××白色捷达轿车未悬挂后牌,沿中崂路东向西缓慢行驶。这辆车引起民警的警觉,遂将其拦下例行检查。
当驾驶员崔某某打开车门时,民警闻到车里有非常重的酒味,他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两名民警当即对崔某某做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该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法开具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并告知崔某某15日内到交警李沧大队接受处理。
记者了解到,崔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因上路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据崔某某介绍,当晚他喝了4瓶啤酒,车辆在马路上行驶缓慢是因为他约了朋友,正在等朋友从附近小区出来。没想到因为没有挂后牌竟然引来了民警,还把自己这个"
酒司机"给牵了出来。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方文 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