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价格下跌18% 市民质疑供热费跟涨不跟跌

2013-09-22 07:3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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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9月1日起,岛城市民开始陆续为即将到来的供热季交纳供热费,居民类供热费价格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与去年保持一致。从政府发布的数据来看,煤炭在供热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在60% 左右,是影响成本的重要因素。今年的煤炭平均价格下跌至660元每吨(含税,热值5千大卡/千克,下同),比去年同期降了18% 左右,而令市民疑惑的是,为什么供热费没变?就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1煤炭价格下跌近20%

  从宏观上讲,2004年以来,动力煤需求旺盛,煤炭价格总体上涨,至2011年达到最高,但在2012年走低,延续至今,平均价格达到660元每吨,比2011年的820元每吨,下降了近20% 。

  就今年来说,自年初开始,煤炭的价格也在降低,每吨标煤年初价格约为860元,如今降了90元左右。

  煤炭价格变动虽大,就岛城的煤炭经营商来说,生意并没有受多大影响。“我们都是和企业有长期合作的,签署合同时的定价不会变化,除非煤价变化很大,双方达成一致才能调动。”

  大部分的煤炭经营商还表示,煤价下跌属于正常的市场波动,只要保持生意链条,对于岛城煤炭行业的影响不大,而且煤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反弹。

  青岛市物价局表示,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煤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就算是需要对煤价进行临时干预,权限也在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

  2 供热费连续六年没变 

  9月开始,青岛各大供热企业开始收取供热费,根据物价局定价,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

  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这一价格标准,是2008年由政府制定的。《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内四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青价格〔2008〕241号),称为缓解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给供热企业带来的困难,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将供热价格由26.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青岛市每年发布《采暖期居民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对上年采暖期的供热成本进行统计,从历年《情况表》来看,煤炭在供热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在60% 左右,2008~2009年份,采暖期单位总成本为41.68元,而其中煤炭成本为27.91元,占总成本的66.96% 。

  据青岛市供热办的孙科长介绍,除了小部分的燃气供热,青岛市大部分供热都是由煤炭作为动力燃料的。

  据了解,在2005年,供热费做过一次调整,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00元调整为26.40元,这一价格上涨,也是因为“2004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并在较高价位运行,致使集中供热成本提高较大,影响到供热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3 自供热单位成本省不少 

  记者采访岛城各大供热企业,希望得到今年企业的成本费用预算,但各大供热企业不向记者提供关于供热成本的任何信息,均表示以政府发布的《情况表》为准。

  青岛市供热办的孙科长表示,煤炭的购进使用是供热企业的自主行为,政府并不干涉,只是到每年供暖季之后,政府对各大热企提供的供热成本进行审核公开。今年的供热成本监审情况要到明年秋季公布,对于今年供热费的制定没有任何影响。除了《情况表》,政府并没有在征收供热费之前公布有关供热成本的任何信息,来作为供热费的制定依据。

  为了弄清楚今年煤价下降对供热成本的影响,记者联系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后勤部的负责人孙老师。据称,海都学院有两个锅炉房,为一万多学生和4000多教职工家属供热。“这两个锅炉房每年要烧煤4000吨左右,所有的费用都由学校来出,教职工只是象征性地给点供暖费。我们这个规模小,供热成本大概在30元/平方米,其中煤炭的费用能占到80%左右。”

  据孙老师介绍,去年秋天学院锅炉房购买的煤炭,价格在790元~800元/每吨,今年价格在600元/吨左右。按照每年购进4000吨的煤炭来计算,仅煤炭一项,成本从320万降到240万,节省将近80万元。

  岛城各供热企业并未向记者介绍具体的采购安排,但是因为煤价下跌,大部分企业还是会制定加大煤炭采购量的计划。“供热企业的煤炭采购是有计划的。”开源集团的杨师傅告诉记者,“煤炭的采购需要考虑到库存量和需求量,当然煤价也很重要。”

  物价局给出答复:

  现在的煤价还是比“降价门槛”高
 

  根据2005年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称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这其中的“热力出厂价格”和我们所说的30.40元的“热力销售价格”虽有所不同,但两个价格也是相关联的。

  2005年、2008年两次供热费上涨,都是因为煤炭价格的上涨,而今年煤炭价格下跌,供热费用为什么没有变化?所有供热企业不做回应。就此,记者联系了青岛市物价局,以下为物价局给出的相关答复——

  “30.40元”的制定依据:2008年,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平均价格达到每吨863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只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因素,未考虑其他影响成本因素,实施煤热价格联动,经听证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原市内四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30.40元,对应的煤炭价格为每吨605.55元。

  “30.40元”保持不变的依据:据监审,2010~2011、2011~2012两个采暖期,煤炭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728.37元、818.32元,居民采暖用热单位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3.96元和46.42元,均高于30.40元的供暖费,其中的差价由政府财政每年给予补贴。目前煤炭平均价格回落至每吨660左右,但仍高于现行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对应的605.55元每吨的煤炭价格,不宜调整居民采暖用热价格。

  据供热办的孙科长介绍,如今岛城各大供热企业都处在亏损状态,煤价下跌,供热成本下降,只是减轻了企业、政府补贴的压力,并未牟利于民。

  但是对于这种“跟涨不跟降”的做法,市民们仍表示无法理解:“作为公用事业的供热事业,重点在为民服务。当煤价上涨时,向市民收取更多的供热费来降低热企的压力,而当煤价下跌时,却不调整供热费用,不能让市民也享受到低煤价带来的福利,所谓‘煤热价格联动’,只不过是‘跟涨不跟降’吗?”

  记者 任波 见习记者 刘秀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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