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拼车被收双倍车费 出租公司:没这回事

2013-09-24 10:5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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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打出租车,因为打车难,于是和一位陌生人拼车,可遇到一名司机大声嚷嚷有新规定,双倍车费才可以。青岛有这样的规定吗?”一位网友发布了一条这样的微博。9月23日上午,记者与这位网友戚女士取得了联系。

    “9月23日上午8时左右,我在原四方区宁化路站牌处公交车迟迟未来,我想打车上班,但是空车很少。”戚女士说,“我在招手打车时,旁边有一位很年轻的姑娘也在打车。”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终于等来一辆通达出租车,“我和那姑娘同时走到出租车前。打开车门之前,我通过询问知道,这姑娘要走的路线跟我差不多,就问她能不能一起拼车,姑娘答应了,我便从前门上了车,姑娘坐在了后座上。”但是出租司机却不拉。

    “司机当时跟我说,现在有新规定,拼车的话,到达目的地要付双倍的车费。我当时回答说,如果他能证明有新规定,我们可以付双倍钱。而且我愿意出车费把那姑娘送到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却告诉我,不管怎么样,就是不拉拼车的,我说我要投诉,他说他不怕。然后把我赶下了车。”

    9月23日下午3点30分,记者联系了通达出租车公司营运部的负责人刘先生,“早上8点左右,我们就接到了这辆出租车司机的电话,说有人要投诉他,他说当时看到路边有位姑娘打车,就停车接上了她,但副驾驶座上来了另一位女士,要求拼车。因为我们公司的管理制度比较严格,除特殊情况外,禁止拉拼车的乘客,所以司机就拒绝了她。”

    刘先生还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留了后排女乘客的电话,并且请求女乘客给他作证。“车后排的那位女乘客愿意给司机作证,是另一位乘客强行要求拼车,而关于双倍收费的事情,根本是不存在的。”当记者问到是否采访另一位女乘客时,刘先生说:“我们跟那位女乘客沟通过,她不想接受采访。但是,如果戚女士真的投诉,有行业主管部门介入的情况下,另一位女乘客确定可以为出租车司机作证。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交通管委会的热线电话,关于拼车,工作人员说:“驾驶员必须征得第一位乘客的同意之后,才能合乘,每个人支付的车费不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的70%,但是如果拼车人是在上车前达成了拼车的意图,则与出租车司机无关。”

    见习记者 任加禄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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