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的郭女士经营着一家婚纱摄影店,店里有一辆白色中型客车,有专门的司机载着新人和摄影师拍摄婚纱外景。车辆的年审合格证9月份就要到期了,但郭女士在网上查到车辆有违法记录,要扣3分罚款200元。
郭女士委托同学陈先生到市南交警大队咨询情况,被告知,去年10月份郭女士的车在曲阜路和浙江路交叉路口
违法停车。市南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调出电子眼拍摄的照片,其中一张照片看起来像驾驶员正在驾车,另两张则显示有人站在打开的副驾驶座旁门,和车里的人对话,路边上还有一处禁止停车的标牌,由此判断该车辆违反了“禁止停车”的禁令。
考虑到市南大队门口很难停车,第二天,陈先生来到市北区市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辽源路机动队办理车辆违法处理手续,但是工作人员说车上有驾驶员,不算违法停车,不能开罚单,“电子眼照片是在市南区拍的,你还是去市南大队办手续吧。”
接着,陈先生又来到市南大队,被告知从照片上看来,确实是违法停车,因为停车地点在曲阜路和浙江路交叉路口,陈先生可以到曲阜路上的中山路中队办理违法处理手续。陈先生把前后经过告诉了郭女士,郭女士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违法停车,“不把违法停车这件事处理完,就没法做今年的车辆年审。”
9月26日,记者跟随陈先生再次来到市南大队,办理车辆违法处理手续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判断郭女士的车是否违法停车。陈先生申请了复议,由工作人员重新审查,判定郭女士的车违反了“禁止停车”的禁令,由市南大队开出罚单。 文/图 见习记者 刘秀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