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对近期查处的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
典型问题再次发出
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办案执纪和曝光警示力度,狠刹“四风”,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这次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是:
省爱卫办副主任、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等人接受东平县卫生局宴请。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泰安市爱卫办主任、东平县卫生局局长被党内严重警告,东平县副县长被行政记过,省卫生厅党组、泰安市纪委、东平县纪委对其他7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参加者承担宴请费用。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计生办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中秋节走访送礼。枣庄市市中区纪委给予镇计生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市通报,并公开曝光。
莱芜市民政局军休所副所长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莱芜市民政局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市通报;对其他3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4人均摊全部费用并退还服务对象。
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酒后驾驶公车肇事。青岛市李沧区委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在全市通报。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办公室主任公车私用。山东建筑大学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在校内通报,责令其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对规划设计院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纠正“四风”的坚强决心,持之以恒、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持续给予通报曝光。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