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禁入公浴引争议 操作性不强凭自觉

2013-10-15 07: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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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10月14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征求意见引起争议,不少市民看到这个意见后表示这项规定没有意义,艾滋病患者不可能主动说自己的病情,洗澡前也不可能抽血化验,操作性不强。另外,艾滋病是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的,共浴是不会被传染的。

  禁艾滋病患者入浴易引恐慌  

  记者从《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如下警示标志,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标志。征求意见发出后,引起了不少争议。“我觉得就是不应该让艾滋病患者进入,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利益,威胁到多数人的健康安全。”记者在网上看到,一名网友对此意见表示支持,他称对于这样的危险病例,有必要做出严格限制。

  “我有时候就去公共的浴池洗澡,我也不想跟艾滋病患者共用一个浴室。”在市南区工作的王先生看到征求意见后称。他对性病、艾滋病有种恐惧心理,不管是干啥都不想跟他们一起。

  “这个征求意见我们也看到了,大家正在讨论呢。”岛城一名艾滋病患者称,他们一早就从网上看到了这个消息,现在大家本来就是带着有色眼镜看艾滋病患者,如果是这样做的话,会让更多的人歧视他们。“现在我们就医,就业都会遭遇歧视,如果公共浴室也不让进的话,就会让大家觉得洗澡也能传播艾滋病,会加重大家的恐慌,而且这样连我们日常生活的基本权利也要剥夺,那我们真是没有生存空间了。”一名患者称。

  操作性不强只能凭自觉  

  “我觉得这个规定要是实施的话,也很难执行。”该患者说,一个人是不是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外表也看不出来,这些沐浴场所也不可能要求顾客提交健康体检报告,除非当场检查当场看结果,不然也没有实际意义 。“不过沐浴业都是消费场所,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我们提交健康报告或者现场检查血液吧。”患者称。

  “怎么检查确实是个难题,难道只要洗澡就要抽血化验,这样谁还去洗澡。”一名姓孙的男子说,如果是口头询问的话,谁能承认自己是艾滋病患者。

  此次《办法》所称的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对于这一规定,一些从业者表示操作性不强。“像皮肤病的我们能看出来,不过性病和艾滋病我们没办法判断。”一家汗蒸会所的负责人称,他们里边也提供洗浴,对于顾客是否患这种病,他们根本没法断定,只能是靠顾客自己自觉。

  共浴不会被传染艾滋病  

  “共浴是不会传播艾滋病的。”专门收治重症艾滋病患者的市传染病医院范主任称,艾滋病的传播不是想象得那么容易,目前没有任何流行病调查显示,因为在公共浴室洗浴被传染的。“目前我们收治的患者中 ,也没听说有患者通过洗浴传染的。”范主任说,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 ,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在浴室这个温度中能不能存活还是一回事。

  范主任说,艾滋病传染途径主要有三种,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从青岛的发病情况来单,性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而在性传播中男男性接触感染占的比例比较大 。而血液传播不是说碰到了艾滋病患者的血液就会感染上艾滋病,只有接触者皮肤有破损的话,碰触到艾滋病患者血液才会传播,本身完好的皮肤是有防御功能的。

  “艾滋病病毒通过呼吸道、日常接触是不会传播的。”范主任说,像与艾滋病患者共同进餐、握手、洗浴等都是不会被传染的。记者 韦丽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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