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门口撞人调头就跑 民警排查一夜锁定肇事者

2013-10-16 08:0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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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23时10分,崂山区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肇事逃逸案件。交警大队事故科通过快速走访、发动群众、发布信息、调取监控,经一夜奋战,锁定肇事车辆。9日上午,肇事驾驶员崂山区沙子口人刘某,迫于压力,到崂山交警大队投案。

  14日23时15分,崂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九水东路海洋大学北门处一辆轿车将一横过道路行人撞倒,肇事后,轿车加速逃离现场。接警后,崂山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经勘查,民警在现场提取了车辆中网、玻璃碎片等遗留物品。由于事故现场无路灯照明,光线极差,这无疑增加了现场勘查的难度。办案民警克服困难,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勘查,不放过任何痕迹和微量物证,经过对现场大范围的勘查,民警最终在距离肇事现场30余米的草丛中,发现了车辆遗留的带有“Z”字样的车标。

  现场勘查同时,民警迅速联系报警人并对现场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有的群众提供肇事车是一辆三厢轿车,也有的群众提供肇事车是一辆两厢轿车,车型不确定。但多方汇总的情况肇事车是红色。此时,一名女性围观者提供,肇事车的车号中有“U”和“19”字样,且言语肯定。

  通过对遗留车辆中网及车标进行比对,以及综合多方调查得出结论:肇事车辆为红色“众泰Z300”型轿车。经查询,全市共有66辆车型符合条件,而女性目击者所提供的“U”和“19”字样的牌号经过仔细甄别被排除。

  根据案发地与车辆登记地址之间的远近关系及治安卡口历史记录等条件,民警层层筛选。10月14日凌晨5时许,一辆车号为鲁BU7X××号的“众泰Z300”型轿车浮出水面。该车所有人刘某,登记地址距离案发现场约3公里左右。

  15日上午9时许,正当一夜未合眼的民警准备上门查找时,“众泰”轿车车主刘某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经审查,10月14日22时左右,刘某自己驾驶小轿车沿九水东路西向东回家,行驶到海洋大学北门处东侧时,将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撞倒。发生事故后,刘某下车看到行人倒在道路中央,因为害怕赶紧上车关掉车灯驾车离开。随后,刘某把车开到恒星学院东侧的一个石子厂后藏匿,并将车牌卸掉。15日9点左右,在得知警方即将找到自己后,刘某到崂山警方投案。目前,刘某已被崂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讯员 刘海青  杨杰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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