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本报A3版报道了《三轮撞人没钱给,
交警掏出两百元》,10月21日下午,记者在市北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见到了这位好心的交警刘浩。当记者提起10月18日下午的事情时,刘浩摆摆手说:“那么小的事,不用大惊小怪吧。”三轮车主陈先生说:“他真是个好人。”在记者的坚持下,刘浩警官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景。
“看他只掏出8块钱挺困难”
10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北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时候,在其他民警的介绍下找到了已经40多岁,留着平头的刘浩警官,他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当记者向刘浩警官提起了10月18日因三轮车主没钱而自己掏出了200块钱的事情时,刘浩警官笑着跟记者说:“嗨,那么小的一件事也要你们报道。”
在记者的坚持下,刘浩警官抽空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刘浩警官说:“10月18日那天我接到任务称延安二路那边有交通事故,我到了以后一小姑娘说自己被撞倒了要去医院检查,我说那就去医院吧,但是驾驶三轮车的人说他身上没钱,我一看三轮车驾驶员很困难,交通事故中要及时救护伤者,说去医院检查那就得赶紧去医院。”
刘浩警官接着向记者说:“红色三轮车驾驶员当时说他就是个修自行车的,他从兜里就拿出了8块钱说那是他上午修自行车赚的,我一看他腿脚不方便,确实很困难,但是被撞倒的小姑娘也不能一个人去医院,我就从钱包里拿了200元让他们去医院检查。”
三轮车主:他真是个好人
10月18日当天,刘浩警官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完事故以后,红色三轮车主陈先生就要带着刘浩警官,去他住的地方找朋友借钱还给刘浩警官。三轮车主陈先生腿有残疾,走起路来相当不便,主要靠自己那辆红色的三轮车代步,陈先生跟记者说:“那天多亏了刘警官。”刘浩警官说:“他的三轮车被查扣了,他也回不了家,我就送他到他住的地方去,当时他就拉着我去找他朋友借钱要还我钱,我说算了不用了,最后他还是要还我那200元。”
当刘浩警官来到陈先生住的地方后,发现陈先生是租住在一个生活环境非常艰苦的地方。刘浩警官说:“我到了他住的地方后才知道他是每个月花100元租住在那里,他就在抚顺路批发市场那里修自行车,一天要是有活儿了能赚到钱就吃饭,没赚到钱就吃不了饭。”
陈先生说:“刘警官到我家后就给了我50块钱让我去吃饭,他真是个好人。”记者 魏相相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