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超市运货车扶梯滚落 致无辜消费者伤残

2013-10-29 17:48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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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0月29日消息 王某在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广场华润万家超市购买大宗货物,在超市工作人员于某的帮助下,用运货车将货物运至地下二层停车场。在下扶梯的过程中,由于货物太多,运货车从扶梯上滑下去,将顾客张某撞倒,致两处伤残。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超市工作人员明知道扶梯不允许使用运货车,却未提醒王某,致使顾客受伤,负有80%的责任。

  超市运货车扶梯滚落 致无辜消费者伤残

  2012年7月18日下午,王某与朋友一起到华润万家超市购物,由于是大宗货物,物品较多,王某就要求超市工作人员于某帮忙一起将货物运到地下二层的停车场。于某就找了一辆运货车将货物放在车里,陪同王某一起从扶梯去往地下二楼。在下扶梯的过程中,王某站在车的左前方,一个手扶着车把手,但因为货比较多致失手,车子滑了下去,于某赶紧喊下面的顾客让开,但终因躲闪不及,顾客张某被撞倒在地,致使张某构成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张某遂将王某与华润万家超市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共计21万余元。

  未尽告知义务 超市负主要责任

  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认为在本次事件中,张某并无过错,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王某与青岛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各应承担什么责任。鉴于运货车不可以在扶梯上使用的情况,青岛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理应知道,但工作人员并未告知王某运货车不能在扶梯上使用,也未阻止王某在扶梯上使用运货车,使车辆下滑导致张某受伤,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在本次事件中亦有一定过错,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最终判定,华润万家超市负有80%的责任,王某负20%责任。判决青岛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赔偿张某12万余元,王某赔偿3万余元。

  文/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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