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11月起,本市将对未进行本年度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或未通过资格认证的
企业退休人员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认证通过后恢复补发。
据悉,市人社部门于今年4月份至10月份对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实施了2013年度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截止10月底,绝大多数人员已通过资格认证,但仍有少部分人员未进行资格认证。为保证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保待遇得到按时足额发放,请尚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尽快联系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居委会认证点、社保经办机构补办认证手续。对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上述机构进行现场认证的人员,本人可委托子女、亲属及相关人员与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社保经办服务部门可提供上门认证服务。(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