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吴江
近日,有媒体对 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整理,发现2012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为111357元,相比2011年平均工资102965元增长了8.2%,是私企平均工资的3.8倍。(11月7日《现代快报》)
领跑者始终处于领跑的位置,要说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毕竟,领跑者本身就有着领先的优势,只要不犯下“龟兔赛跑”那样的低级错误,无须使出浑身解数,便可继续轻松领跑。从这个角度来看,
央企员工平均11万的
年薪,是私企平均工资的3.8倍,既然只是多年来的格局继续维持,那么也并无太多新意。即便引发新一轮的“羡慕嫉妒恨”,也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
现实中,不同行业与职业之间的薪酬存在差异,不同的人力资本对应不同的市场薪酬 ,薪酬呈现出高低差别的不同格局原本合情合理。不过 ,这是否可以解释央企年薪的一枝独秀,乃至始终领跑呢?不可否认,更有市场竞争力,更具盈利能力的企业,为此做出贡献的团队获得更多的薪资回报与收益,当然无可非议。在这方面,具备规模与市场优势的央企,平均年薪一枝独秀,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然而 ,对于央企而言,无论是规模收益还是市场优势,恐怕并不能归于人才或团队竞争力,至少,对于处于垄断寡头地位的央企而言,巨额利润的获取,显然并不归功于其员工,而得益其市场专属的定位。既然如此,这类央企的高收益其实更应归属国资的资本收益,而不是由其员工分享。某种程度上,央企以其与生俱来的市场定位优势而获取的利润,却拿来奖励员工,本身倒像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不仅如此,人才无需有竞争力,薪资却有竞争力,央企薪酬的一枝独秀,所导致的后果,必然是人才资源配置的扭曲,以及对私企的不公平竞争 ,而这恐怕比薪酬不公本身,对实体经济的危害来得更大。
基于此,“央企员工的年薪 ”为什么那样“红”,显然不能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更不能常年我行我素、岿然不动。至于缺乏参照的央企薪资该如何定,其实也绝非难题,假如给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央企员工的薪酬,不妨参照对应岗位的市场薪资。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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