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不能办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不享生育险

2013-11-13 08:4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11月12日讯(记者 刘雪莲) 12日下午,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官伟杰做客“网络在线问政”,访谈中,不少网友提及想把外地退休的父母接到青岛,甚至想给老人办理青岛户口,问老人的养老金能否转移到青岛并跟着青岛的政策走。对此,官伟杰表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确定,不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可办理异地领取养老金手续。

  养老金可办异地领取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父母是淄博退休职工,以后需要长期住在青岛,请问能不能在青岛领退休金?是不是把户口迁到青岛就可以在青岛领退休金了?”还有网友问:“本人老家江苏,在青岛工作定居,家里老人已企业退休,正常领取当地的养老医疗保险,现准备带老人来青岛落户定居,请问落户青岛后能享受哪些社会保险及养老待遇?与原来的养老、医疗等保险政策比较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对此,官伟杰表示,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确定,不再办理转移手续,即使户口迁移,仍享受原待遇领取地的相关养老和医疗待遇。但是父母是淄博退休职工的那位网友可以到淄博社保机构为父母办理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手续,通过银行异地结算方式领取。

  社保符合条件可补缴

  “请问社保补缴最长时限是多久?如果超过一年,必须要走仲裁程序吗?”访谈中,有网友提到社保补缴的问题。

  对此,官伟杰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后,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用工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的,单位可持就业备案花名册、补缴申请表、补缴期间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等材料,其中市内三区补缴一年以上的,到市社保局征缴处办理审核手续,其他情况的到单位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补缴。用人单位不申请补缴的,职工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按规定对单位进行查处。

  个体户不享生育险

  “我参加社会保险,属于个体户自己购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请问合法的生育孩子可以报销吗?”访谈中,还有网友提到生育险报销问题。

  官伟杰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因此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悉,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规定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国家、省、市规定的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灵活人员目前只缴纳医疗险和养老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