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洪波在农户中调查案件。
一名
惯犯被
莒县刑警抓获之后,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甚至说不认识同乘一辆摩托车的同伙。面对这样的嫌疑人 ,只能通过走访搜集其犯罪证据。莒县刑警大队三中队副队长唐洪波历时 4个月,跑了4万里路,几乎跑遍了日照、临沂的所有区县,还到过江苏,最终找到了84名证人,确定盗窃案件64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蹲守三个月抓获嫌疑人
今年3月份以来,莒县夏庄镇、刘官庄镇附近的206国道沿线发生系列车内物品被盗案件。案发时间在早上5点至7点之间 ,这时候过往汽车司机多数在吃早餐 ,吃完早餐后发现货车驾驶室内物品被盗一空。莒县公安局针对这一案件成立了专案组,一方面在早上5点之后对206国道沿线巡查,另一方面调查被害人具体情况。通过调查发现不止莒县,日照岚山区,临沂大部分区县都发生过类似案件,而且犯罪嫌疑人初步确定为3~4人团伙,分乘两辆摩托车,戴头盔和口罩肆无忌惮地撬开车门盗窃。专案组经过3个多月的蹲守在6月份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当时发现两个男子骑着摩托车,跟犯罪嫌疑人非常吻合。”唐洪波告诉记者,当民警车辆靠近摩托车准备盘查时,这两名男子非常警觉,第一时间骑车逃窜,民警根据线索最终将这两人在临沂抓获,可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胡某某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王某某甚至不承认认识胡某某,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这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惯犯,均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多次。按照法律规定,拘留一个月后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报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就要将其释放。这就需要搜集大量的犯罪证据,而唐洪波担负起这个重任。
奔波4万里搜集证据
“犯罪嫌疑人不开口,只能在案发地挨家挨户寻找证人 。”唐洪波说,在第一个月内,他和同事李维吉先到了日照岚山区巨峰镇,用了一周时间将该镇上所有沿街商铺走访一遍,当时正是夏天而且几乎每天都下雨,他们早上不到5点就从莒县出发去巨峰镇,一直走访到晚上8点才往回赶,回到莒县就将近晚上10点了。然后还要在家里分析案情,最早的时候是晚上12点睡觉。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唐洪波的家成了他的办公室。最终找到了10名证人。之后到莒县夏庄镇用了20天的时间找到证人11人,在莒县西环路上找到2人。这些人都是沿街的商户,证实王某某、胡某某作案9起,涉案金额 17.6万元。用这些证据报捕,之后检察院批捕两名犯罪嫌疑人。批捕之后,两个月内就要公诉,可是这两个月中,唐洪波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案件越来越多。
“最后发现两个月时间不够,检察院又给延长了一个月的时间。”唐洪波说,批捕之后的两个月他又去了临沂莒南、临沭 、兰山、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沂南、沂水等多个区县,在批捕之前9起案件涉案金额17.6万元的基础上,又查实案件32起,涉案金额 40余万元。检察院批准演出一个月时间之后,他又去江苏省调查,最终确定64起案件涉案金额 80余万元。“这几个月总共跑了4万里路。”唐洪波说,汽车5000公里换一次机油,他们换了4次,中间跑坏了两个轮胎。这个案子的案宗叠起来将近半米厚。
抓捕时曾掉进7米深沟
唐洪波说,他从警15年,干过经侦、派出所民警,6年前调到刑警大队,加班加点已是家常便饭,甚至自己下班后准时回家,老婆孩子都习惯了。“作为刑警,受伤是很正常的事情。”唐洪波说,他抓捕犯罪嫌疑人最危险的一次在2007年。当时五一期间,莒县发生一起命案,后来在浮来山附近发现犯罪嫌疑人 4名,组织抓捕时,当场控制3名,1人逃窜,当时唐洪波紧追不放,犯罪嫌疑人跑到一个深沟旁时,他伸手去抓,手抓到了犯罪嫌疑人衣领。这时犯罪嫌疑人跌入深沟中,唐洪波没有松手一起跌下去,那个深沟有7米深,所幸跌下去的时候是屁股着地,只是软组织挫伤。站起来才发现 ,自己手里还攥着犯罪嫌疑人的衣服碎片。正因为他的紧追不放,才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文/图 记者 刘九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