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街头“耍赖”不挪窝 执法盲区无法根治(图)

2013-11-28 15:16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在范县路上,一辆僵尸车的年检日期显示为2008年。



  僵尸车不仅占据停车位、人行道等,而且有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备受居民诟病。今年3月,交警、城管等部门曾联合专项整治废旧机动车等障碍物,但仍有一些僵尸车存在。业内人士建议,治理街头僵尸车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一个责任部门。

  在海泊河早市杭鞍高架桥底,停放有3辆僵尸车。

  文/片 本报记者 杨广帅

  僵尸车长期停街头,小贩用来占摊位

  日前,有居民向本报反映,在西镇一带有很多僵尸车长期占据停车位、人行道,导致周边居民很难停车。26日下午,记者在西镇范县路看到,不足50米长的路上停着两辆有车牌的僵尸车。其中,一辆车破损不堪,四个轮胎瘪了下去,轮毂已经生锈。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可以看到,驾驶室车后座上都堆满了各种杂物,另一辆面包车车尾部分上翘,轮胎瘪气塌陷。

  在范县路经营一家店铺的张先生说,这两辆车从4月就停在路边了,车主每天下午都在附近市场摆摊,一个卖海鲜,一个卖水果。“这是车主回收的旧车,停在这里占摊位,每天下午开着货车摆摊时再把僵尸车推到一边。”

  记者在八大湖社区、海泊桥早市等区域,同样看到僵尸车的身影,有的车成了摊主的“货仓”,有的成了各种小广告的宣传栏,还有不少车长期盘踞在居民区,“这些车是在占用道路等公共资源。”居民王先生说。

  占用车道归交警管,城管无权拖僵尸车

  据了解,僵尸车指的是一部分长期停在车位或公共场地内,无人使用或管理的车辆,包括一部分已报废车辆甚至是盗抢、失窃车辆。由于在管理上涉及多个部门,存在诸多难点。

  市南交警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车辆如果停在行车道上妨碍交通,居民可以拨打122反映,交警部门会现场查勘并清障。如果停在泊车位上,不属于违章,只能任其停放。

  市南城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占用人行道的车辆,如果悬挂车牌,则属个人财产,城管部门可以张贴罚单,却无权将车拖走。停放在高架桥、立交桥下的僵尸车更难管理,因为这些位置属于桥体配套设施,而且有的桥底划有停车泊位,很难界定这部分僵尸车是否占道,因此无法做出相应处理。

  律师建议立法解决 明确一个责任部门

  据了解,今年3月,青岛曾下发《关于开展废旧机动车等障碍物专项整治的通告》,市南城管部门对辖区内长期停放不动的报废车辆进行初步摸底和整治,并联系交警部门查找车主、对能找到当事人的车辆责令其自行清理,整治清理了一部分报废车辆,但受职责和权限所限,仍难从根本上解决。

  对此,青岛中苑律师事务所的田会强律师认为,僵尸车之所以无法根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执法权限不明确,存在执法盲区。对于小区、停车场内的僵尸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和停车场,管理方可以未缴纳停车费为由起诉车主,不收取停车费的小区,业委会可以侵犯全体业主权利为由起诉车主。

  市城管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建议,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一个责任部门,负责联系拖车公司或者组建拖车队,对僵尸车集中清理存放。

   [编辑: 林永丽]

相关阅读

僵尸车 执法盲区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