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范中小学生营养餐 拟12月底前正式实施

2013-11-29 17:1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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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1月29日消息 今天,青岛市教育局组织召开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专家论证会,就6-18岁中小学生营养餐的质量要求、食品安全要求、责任和监督三个大方面,邀请专家论证。据了解,作为青岛首个针对学生营养餐的专门规范,《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计划于12月底之前正式实施。

  每周只吃一次鸡

  据介绍,中小学生营养餐是指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制作或配送的营养素适量在校用餐,根据年龄分为6-8岁、9-11岁、12-15岁、16-18岁四类。《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不同类别营养餐所应包含的蛋白质、脂肪、钙、铁、锌等营养岁含量具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对食品的色泽、滋味等方面具有感官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还要求学校食堂配备专(兼)职营业师负责食品营养管理工作。要求在烹调过程中,注意火候,不要破坏营养;荤菜尽量采用瘦肉,每周以鸡为原料菜品和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炸肠、炸串、煎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方面,要求符合《餐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在学校食堂设立简易实验室,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中心温度计、表面温度计及亚硝酸盐、瘦肉精、消毒液测试试纸等快速检测设备。具备对食品原料、消毒液浓度快检及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食品加工过程温度控制的能力。

  征求意见稿要求中小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营养餐工作负总责。各学校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学生营养餐管理的实施细则并贯彻实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学生营养餐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生营养餐考核奖作为对学校工作的考核指标。

  计划12月底之前正式实施

  在今天的专家论证会上,有专家指出,学生营养餐除了应该考虑营养餐的营养素问题,还需照顾到学生的口味以及家长对于营养餐的满意度。此外,还有专家对于该规范采取建议性实施还是强制实施存在不同建议。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目前《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正式规范计划于12月底前实施。

  同时,学生家长也可以登录半岛网,就学生就餐问题参与问卷调查

  文/徐圆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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