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洁员不准化妆上岗 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

2013-12-04 07: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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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 乔秀峰) 为规范青岛市服务行业发展,近日,青岛市商务局印发了多个服务行业的标准规范,其中,《青岛市家庭保洁服务质量规范》中明确规定 ,家庭保洁员上岗服务时应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禁戴首饰,不用化妆品;青岛市《美容美发化妆品服务质量》规范中则规定,美容 、美发、美甲工具、拖鞋等用品应一客一消毒。另外,同时发布的还有《摄影业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评定》标准,以上服务行业标准规范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青岛市家庭保洁服务质量规范》适用的范围包括:以家庭居室、生活设施及物品的整理、清洁、杀菌、消毒、保养等为主要内容,可以延伸到企事业、社区的保洁服务。值得注意的是,该规范还对家庭保洁员从事保洁服务时的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规定要求家庭保洁员上岗服务时应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岗时禁戴首饰,不用化妆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动用客户物品和设施等。

  而在青岛市近期出台的《美容美发化妆品服务质量》规范中,对美容美发行业从店面设施到从业人员,再到服务质量责任都做出了规定。规范中特别提及,美容美发经营企业要有进货、收款、产品设备、产品销售、使用消耗的台账记录。另外,应有消毒间、消毒柜等,而美容 、美发、美甲工具、拖鞋等用品也要一客一消毒。对于美容美发从业人员,该规范要求,必须持有相关工种的技术等级资格证,无技术等级资格证者不得从事美容美发店面的技术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在进行清面服务时应戴口罩。

  同时,印发的青岛市《摄影业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评定》,对岛城的摄影服务行业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摄影行业的服务质量历来受到消费者的诟病,本次印发的标准,对经营者在拍摄 、冲印、扩放服务中由于操作不当、保管不善等人为因素引起胶卷损坏、遗失和数码储存卡资料丢失及其他问题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幅度为胶卷市场平均价的五倍,达不到一卷的按整卷价格的五倍给予赔偿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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