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无法取存款 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如愿以偿

2013-12-09 14: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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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韩明强  阎世昌) 市民王女士的丈夫于2011年12月10日因病去世,在农村信用社留下了多年的种粮补贴及家庭储蓄,由于不知道丈夫账户的密码,王女士一直无法取出账户里的存款。为了让王女士尽快地取出钱款,胶州市公证处加班加点为她办好了继承权公证。

  近日,一位愁容满面的中年妇女王女士来到胶州市公证处。“我现在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你们能够帮我办理公证。”后来,市公证处工作人员通过跟王女士的沟通了解到,其丈夫于2011年 12月10日因病去世,留下了在农村信用社登记在其名下的多年种粮补贴及家庭储蓄,现孩子上学急需用钱,因不知道密码,多次去信用社都取不出来,信用社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

  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告诉王女士,按照法律规定,此事需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拟继承的财产情况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公证员担心她出具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遂将各个证明的出具格式以及出具机关的样本都打印出来,让她照着去办理。因王女士的孩子上学着急用钱,公证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为她办好了继承权公证。当王女士拿到公证书后,向承办的公证员连声道谢:“谢谢你们,公证处真为我们办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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