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将于2014年1月中旬召开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调整
听证会,就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向全市召集28名听证会参加人,市民可通过青岛政务网和青岛物价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并交予所在地物价部门报名参加。但目前还未公布听证方案。
征集各界28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在全市范围召集参加人28名,其中农民12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4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专家2名,政府部门代表8名;听证会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10家。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报名、产生方式等事宜可登录青岛政务网(
http://www.qingdao.gov.cn)、青岛市物价局网站(
http://wjj.qingdao.gov.cn)查询具体通告。
现行标准为1200—5000元/亩 我市原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
征地年产值补偿标准仍沿用2004年的标准,征地年产值为4000-5000元/亩,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并确定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现行我市原三区五市(崂山、城阳、黄岛区和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征收耕地年产值最低补偿标准为:崂山区城市规划区内每亩20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500元;城阳区、原黄岛区城市规划区内每亩18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400元;即墨市、胶州市、原胶南市城市规划区内每亩16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300元;平度市、莱西市城市规划区内每亩15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200元,并确定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记者 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