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邱晓宇) 东李新苑、
山河城等房产项目,因开发商自身问题居民难办房产证。18日,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建红对此答复,关于开发商办证时限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
18日,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建红在线问政时,解答了居民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有居民提问,去年在劲松三路上某小区购置房产,至今未办下房产证,王建红解答,该项目因涉及规划变更、超土地容积率建设等问题,正在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手续。根据规定,未完成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不具备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条件。
不少居民质疑,既然开发商违规,为什么不取消其继续销售的资格?难道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没有时限规定吗?王建红介绍,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依法登记。关于开发商办证时限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
此外,李沧区九水东路的东李新苑的业主2009年入住,现在也没办好房产证,原因是该项目刚办理规划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手续,暂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无法办理房产证。李沧区九水东路189、191号山河城项目的土地权利人为郑庄居委会,目前未提出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申请,也不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