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领证半年未开业 不得通过年审证件收回

2013-12-24 07: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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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23日讯(记者 朱薪雨)  12月23日,记者从青岛市商务局获悉,岛城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典当行年审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等情况的,不得通过年审,并收回经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本次年审主要针对全市截至2013年4月底经批准设立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重点围绕正常经营和规范服务情况,核查典当企业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流向,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典当行银行账户进行备案登记,抽查典当企业的银行发生额对账单和现金,核查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违法行为。

  如发现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满6个月仍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拒不参加年审等现象,不得通过年审,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2014年3月20日前,市商务局将形成年审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报商务部,并将年审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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