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曹先生通过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向记者反映,清江路160号
清江华府小区里的地上车位 ,一直是免费供业主们使用的,但是最近物业公司却告诉小区的居民们,需要摇号并交钱租用这些地上车位。有业主觉得这些车位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应该向业主们收费。
12月23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采访了市民曹先生,他说:“我前年在清江华府小区买的房子,去年年底交的房。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我看小区的规划图纸上,只规划了地下停车场,地上并没有规划
停车位。但是我住进小区以后,却发现小区也有很多地上停车位,这些车位就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小区里,有的能停三五辆车,有的能停几十辆车。”
随着业主们的纷纷入驻,这些地上停车位也就成了抢手货。曹先生说道,“现在大部分的业主都已经入住了,所以小区里的车也多了起来,车位就变得紧张起来。”
而该小区近期通知业主,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将出租给业主,曹先生告诉记者:“本月15日的时候,物业就通知我们,说是要把地上的停车位租给业主们。而且业主想要租这些地上停车位,必须先参加摇号,摇到号的业主需要每年交纳1200元才能租用这些车位 。这让我们业主都感觉不能理解,这些车位本身就没有规划,很有可能是后来改造的,为了让大家停车方便,设置一些车位也没什么,但是这些车位难道不是大家的公摊面积吗?如果收钱的话,是不是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呢?”
随后 ,记者采访了青岛市物业办,物业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的所有地面及绿化并不属于业主们的公摊面积,但是它们的所有权,一般都归全体业主,如果要将绿化区域改为停车位,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来决定,如果收费的话,应该拿出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小区专项维修基金。而一般来说,小区内地上停车位也归业主们共有,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最终还是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相关规定。”记者 任加禄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