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了推动青岛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12月25日,市教育局也对这一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据了解,青岛将有望出台职业教育条例,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目前青岛已经有部分职业学校开始试点自主招生,而意见中也提出,将逐步实现中等职业学校的完全自主招生。
职业教育发展将有法律保障 文件提出,将开展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的制订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岛职业教育发展现状、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适应性、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职业教育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依法确立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架构,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规范院校、行业、企业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基本健全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框架,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成果法制化。据了解,近5年来,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中,仅有成都出台过职业教育方面的法律。
《实施意见》也提出要扩大高职与本科“3+2”、中职与本科“3+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6年,争取“3+2”和“3+4”招生专业各达到10个。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开展
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左右融通”。同时,加快筹建青岛蓝色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每年重点扶持2至3个涉海专业建设,到2015年,服务蓝色经济的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增长30% ,基本建成全国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逐步实现中职学校完全自主招生 以往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高高中一样,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高低来录取,缺乏职业教育特色。《实施意见》提出,一是要在2014年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二是要探索适合中等职业学校的按专业招生办法,扩大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试点范围,逐步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完全自主招生。三是鼓励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初中、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发展指导,普通高中要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长期以来,青岛市区职业学校占地面积狭小、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阻碍青岛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症结所在。位于市区的职业学校最大的仅有50亩,最小的仅有14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青岛
职业教育园区建设,2013年底落实职业教育园区选址、办学规模及用地指标等事宜,2014年开工建设。”记者了解到,目前,园区的选址已经确定,新园区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省轻工工程学校周围,占地800亩,这也意味着,青岛将告别“迷你”职业学校时代。
就业“敲门砖”越多,奖励越多 职业资格证书一直是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的重要法宝,学生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越多,证书含金量越高,就业的砝码和质量就越高。《实施意见》重点进行了多个方面的创新。首先是“鼓励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考取行业公认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其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免除理论考核。对考取第二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给予300元的补助,对考取第三个及更多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给予500元奖励。对考取两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进行补助和奖励在全国也是首创。
另外,实施意见中也提出,鼓励中职学生考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鼓励高职学生考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这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以往中职学生只能考取中级工相关证书、高职学生仅能考取高级工相关证书。《实施意见》首次面向部分技能水平较高的中职和高级院校的学生打开了一扇考取更高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窗口。
职业教育的投入将有大幅增长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对于职业学校的投入和支持。根据《实施意见》,今后职业教育投入将实现大幅增加。新增财政教育投入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分专业的面向公办职业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首次将中职学生免学费、实习责任险、实习实训耗材补贴、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等项目纳入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范围。确保我市直属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生均预算内拨款水平2013年达到辖区内本科院校标准。从2014年开始,市本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0% ,而目前,两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为30%和20%。同时,各区、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
记者 孙祥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