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布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个人燃放定药量

2013-12-30 06:1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12月29日,青岛市安监局公布了2014年马年春节的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法定燃放日与往年一样仍为6天,按照《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要求,2014年度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共有7大类,划定了8类场所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记者同时获悉,市安监局还首次公布了个人燃放类产品最大允许药量。

    马年春节燃放日共6天

    29日,青岛市安监局官方发布通告显示,2014年马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共有6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安监局强调,如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没收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组合烟花内径限至30毫米

    通告规定,今年要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和规格,明确7大类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包括包装箱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代号及安全用语或图案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封箱签的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总药量和单发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防伪标识的单个产品;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和药量超过20g(或单珠药量超过2g)的吐珠类产品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产品;人工装填方式燃放的各类礼花弹产品;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规格的小礼花类组合烟花产品;单个药量超过1g的黑药鞭炮;各类土鞭及含有氯酸钾成分的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其中组合烟花产品的内径限制比去年缩小了10毫米,而对个人燃放产品的单个药量限制也首次公布。安监局公布了包括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等在内的共7种个人燃放产品的最大允许药量限制。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