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一轮放权,释放哪些“红利”?(图)

2014-01-02 14:26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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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家底”:今年编制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记者注意到,新一轮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一个鲜明特点在于,在保证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力求在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上见实效。

  据了解,在确定取消下放省级93项行政审批事项之前,相关部门统计从2011年到2013年三年来这些事项办理情况。记者梳理发现,省水利厅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等四项行政审批办理数为“0”,省农业厅新选育蚕品种的审定办理数也为“0”;而省交通运输厅的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同期则办理了6346项。

  “有一类行政审批名存实亡,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好比‘僵尸审批’,这一类应坚决予以取消或下放;还有一类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群众较多,省级政府取消或下放后,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李捷告诉记者,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医疗广告证明核发等企业和群众办理较多的审批事项,这次都统一下放到市级。

  此次9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如何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谁核准,谁负责。”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取消下放后,坚持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对于取消和下放的核准事项,要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投资事项,省发改委将加强对市县备案管理的业务指导,规范备案行为。

  经过这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与下放,随着简政放权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深入,必须要啃的“硬骨头”势必增多。为有效防止部门边减边增、明放暗不放、明减暗增,省编办下一步将摸清现有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增加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透明度。

  “今年编制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亮出‘家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后,只有目录中的事项才能实施审批。如要在目录中增加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新设程序。”李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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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三级医疗机构 设置审批下放到市

  本报济南1月1日讯 “社会资本办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下放后,对民营医院来说,程序简化,大大减少医院等待审批的时间成本。”1月1日,淄博市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院长顾国明告诉记者。

  在省政府刚公布的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中,省卫生厅将社会资本(不含外资)举办的各类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广告证明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批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这意味着,从今天起,市级民营三级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今后将不必层层上报材料,等待省卫生厅批复,由所在市的卫生部门审批即可,审批时间由此也会缩短。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我省民营三级医疗机构共22家,以专科医院为主。2011年以来,经省卫生厅批准设置了4家三级民营医院,分别为龙口市南山养生谷医院、招远市玲珑英诚医院、乳山市山东麦迪斯心血管病医院和山东红十字眼科医院。当前,我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数量并不多,且普遍存在服务能力提升受限,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突出,吸引专业人才难度大,医务人员队伍不稳定,难以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等问题。

  “社会资本办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的下放,对于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医疗准入制度,促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调动社会资本办医积极性,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影响。”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

  淄博万杰肿瘤医院院长孙雪武认为,市级卫生部门更“贴近”属地内医院,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级卫生部门会对其批准设置的民营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充分、严格监管。

  为确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审批工作,省卫生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机关相关处室、厅卫生监督所尽快做好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修订审批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组稿件由李占江 张春晓 赵君采写)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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