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涛) 近日,记者从青岛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获悉,城阳区将为在本辖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接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发放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
住房补贴,最长计6个月,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据了解,本次申领工作的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到正阳路222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记者了解到,本次补贴的范围包括国内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毕业生。要求国内毕业生是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其中,派遣期内在城阳区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网”,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经过区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同时要求毕业生户籍已落入青岛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如果是留学回国毕业生,则要求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具有青岛市户籍,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
按照研究生补贴标准和期限,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7月1日,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据了解,本次申领为自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住房补贴,最长计6个月。申领工作的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城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22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87866464。
据了解,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就业信息网”、社保信息系统以及电话核查等方式,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人员将通过城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补贴拨付到个人银行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