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烟头烧毁山林1286亩 男子因失火罪获刑五年

2014-01-07 07: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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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 李保光) 去年3月6日,在三标山游玩时,即墨男子梁某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路边草丛,引发山火,烧毁山林面积1286亩,后来投案自首。今年1月6日,记者了解到,梁某因犯失火罪被城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去年3月6日,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三标山发生山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市、区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调集600余名森林防火专业队员,600台风力灭火机,扑火工具 2000件,协调当地驻军1500余人,在第一时间全力扑救。

  这起大火灾的起因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就在大家众说纷纭,猜测事故发生原因的时候,2013年3月7日,一名年轻男子梁某来到公安机关自首。记者了解到 ,1988年出生的梁某是即墨人,事发当天在三标山游玩时,将没有熄灭的烟头弹到路边,之后继续向山里走。据其供述,在往前走了100米左右,发现刚才扔烟头的地方着火了。发现火情后,梁某赶紧跑过去采取用脚跺的方式灭火,但是由于风大,这种方式根本不起作用。随后,梁某又捡起树枝扑打,但是依然没有效果,火越烧越大。梁某害怕担责,转身跑下了山。第二天上午,经过一夜思想斗争后,梁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根据城阳区林业局森林火灾现场勘查报告,火灾现场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三标山登山游览区,实际受害面积1286亩,烧毁树木主要为黑松、赤松及刺槐,经推算受害树木为170708株,其中烧死树木165455株。

  城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过失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日前,梁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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