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了解到,岛城环保执法部门将联手监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建立环保重大事项会商机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机制、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案件联合查办机制和环境保护行政问责机制五大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工作,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
首要机制为建立环境保护行政问责机制。对辖区内连续发生重大环境
污染事故,辖区内环境质量严重超标且长期没有改善,辖区内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泛滥且长期得不到解决,连续发生群体性越级环境信访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失职渎职的,监察机关、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该给予行政处分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建立案件联合查办机制。对一些造成重大污染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建立案件联合查办机制,由两个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各自的职权开展调查。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由参与联合调查的监察机关负责落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参与调查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落实。
建立环保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市区两级监察机关、环境保护部门明确建立联动机制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处室。监察机关重点对有关区市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涉及的行政监察对象进行责任追究。环境保护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查处,给予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机制。监察机关和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工作中,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环境保护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向监察机关通报上一个季度环境执法监察情况,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监察机关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向环境保护部门通报上一个季度受理的涉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以及对环境保护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所涉及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追究情况。
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监察机关和环境保护部门围绕上级通报的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和挂牌督办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典型环保事件,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全市环境保护责任制,督促辖区政府、相关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辖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恶意排污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对环保问题久拖不决的企业坚决予以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污染隐患,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