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在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据了解,2013年,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0人,提起公诉1703人,共
立案查处各类
职务犯罪嫌疑人87人。
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8.3万
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努力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观念,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讲究办案的时机和策略,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了一大批促进发展的典型案件。在查办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某某贪污、受贿600余万元案时,坚持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通过及时召开案情发布会、区别情节对待涉案人员、配合企业堵漏建制、引导支持企业在日照扩大投资等,积极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王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服判不上诉。
坚持从群众愿望和实际需求出发,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 、办实事,努力打造“民本检务”新品牌。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以爱民之心对待上访群众,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受理的249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妥善解决。积极搭建服务民生新平台,用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 897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9件,进一步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坚持“三到一免”检察技术服务民生长效机制,认真推行“阳光鉴定”工作制度,共为127名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减免技术鉴定费用23万元。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协调发放救助金8.3万元。五莲县250余名农民工因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莲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采纳后成功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92万元。
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50人
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0人,提起公诉1703人。从快批捕、起诉了姜某某、代某等2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办理的陈某等28人职务侵占、隐瞒犯罪所得案,被省检察院列为公诉指导案例。
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机制,对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213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分案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帮教管理等工作,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3人,其中轻缓处理67人,帮助回归社会、完成学业39人。针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不能认定犯罪比例较高的问题,专门提出意见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节约诉讼资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查处职务犯罪87人
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8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4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23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5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成功查办的青岛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姜某某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紧盯国家支农、惠农补贴发放,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惠农资金职务犯罪14人,确保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村通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民生项目中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15人,确保了民生工程稳步推进;抓住群众关注的计生、拆迁补偿等问题,在计生、拆迁、征地补偿等领域查处职务犯罪23人,有效化解了干群矛盾;围绕保护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众合法利益,在移民补助、低保、残疾人补助等社会保障领域查处职务犯罪5人,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查办的五莲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李某贪污97户困难群众低保款案,及时将涉案的9万余元低保款予以追缴并返还到群众手中,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18次,在日照中心商务区、龙潭沟水库等20余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同步预防,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展览室的作用,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探索建立“廉政共建示范点”,共建监督制约体系;发挥职业专长,进行法制宣讲98次,受教育人数超过15000人,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 高晓飞 实习生 孙晓 通讯员 王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