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一餐馆收筷子费被查

2014-01-10 07:2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近日,崂山区某餐饮单位因违反规定收取餐具(筷子)使用费,成《青岛市价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首家被立案查处的餐饮单位,目前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1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条例》施行以来,市物价局已接到群众相关举报51起,通过搜集网络舆情反映4起。截止到目前,物价部门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10余家。

    据悉,自1月1日起,市物价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价格规范专项活动,市民若发现违反规定的餐饮经营者,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记者了解到,此次“双月”专项规范活动,重点规范餐饮经营者的五种经营行为:重点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是否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是否存在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他人与其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

    另外,春节节日期间,各区市物价局还将对辖区内的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拉网式检查。其中,市物价局将重点检查四个区域,崂山区前海一线、麦岛路美食街;市南区前海一线、云霄路美食街;市北区台东商圈、登州路啤酒街及李沧区李村商圈、万达美食街。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餐馆 筷子费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