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春节期间发放补贴

2014-01-16 09:54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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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今天(15日)召开的2013年山东省基本民生保障概况发布会上,获悉两组数字:去年,山东投入10亿资金支持养老服务建设;山东已连续6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去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1元、每人每年2510元。另外,记者还从会上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全省各地采取发放取暖补贴等形式,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四市取暖补贴扩至农村低保对象

  据了解,全省各地普遍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每户200至2000元不等的取暖补贴或减免一定的取暖费用。济南、青岛、东营、烟台等市则将取暖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山东各地还通过资助敬老院冬季取暖用煤的方法,有效减轻养老院取暖资金负担。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省民政厅从2013年12月初至2014年3月,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面排查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并公布全省17市救助管理机构地址及救助电话,确保流浪人员安全过冬。目前,省民政厅已组织检查组,督察了90%的市,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建设、救助机构管理制度建设、救助责任到位、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察。

  10亿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去年,山东列支10亿元专项财政资金,安排5625亩养老用地指标,用于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3年,全省新增各类养老床位达8.9万张,各类养老床位已达4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7张。“今年确定新增床位6.5万张,也就是在2015年前,山东养老床位将达到50万张,千名老人会有30张床位,5年之内几乎翻了一倍。”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表示。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设区的市,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采取政府向中介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了老年福利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去年,山东还投入1.68亿元资金,建设农村幸福院2816处,搭建起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平台,探索出一条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新路子。

  连续6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

  去年,山东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1元和每人每年2510元。截至2013年,山东已连续6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

  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17市已全部出台农村低保提标文件,普遍达到或超过了省政府规定的基本标准。目前,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1元和每人每年2510元,较上年分别提高了51元和296元,分列全国第8位和第10位。省级财政同时提高了对东、中、西部农村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64元、82元分别提高到44元、72元、94元。

  随着低保标准提高,低保管理和核查也将更加严格。“低保认定管理中心现在已获得编办批复,今后对低保家庭认定工作将会更加严格,今年有望实现网上低保户资格核查。”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陆续有13个信息核查部门“接入”低保家庭收入审核系统,目前各地市已经开始查阅低保户房产、车辆登记等信息。

  周云平表示,为了杜绝“关系保”、“假低保”,低保审核还与审计部门、纪委联手,查找低保审核中的“蛀虫”。(李占江)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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