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80后男子
刘某携带购买的
电子干扰器,专门开车门盗窃车内物品。近日,被告人刘某因盗窃罪被
崂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拿电子干扰器盗窃
2012年7月3日下午,刘某窜到黄岛区金沙滩停车场,使用随身携带的电子干扰器打开了一辆比亚迪轿车,偷走车内存放的2000元现金、一部笔记本电脑、三部手机,案值7000多元。同年7月26日,刘某又窜到石老人海水浴场停车场,还是使用电子干扰器,打开了一辆别克凯越轿车盗窃,案值1万多元钱。接到市民报警后,崂山警方经过排查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并在网上把刘某列为逃犯。
去年3月的一天,刘某来到海南省海口市
西海岸钟楼附近一停车场,打开一辆宝来轿车,盗窃车内的100多元钱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后来,嚣张的刘某竟以捡到失主丢失的物品为由,向
车主索要900元钱。刘某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最后还是被当地警方给抓获。
贵重物品别放车内
昨天,崂山警方在介绍这起案件时表示,每到年末,很多市民需要开车外出走亲访友,一些车主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崂山警方给广大车主防盗支了两招:首先,尽量将车辆停在灯光较亮、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车库内;若是停在光线较暗的地方,最好把车辆倒进去,车头朝外,增加窃贼盗窃的难度。其次,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尤其是驾驶室仪表盘、副驾驶座、
车后座、后车窗等显眼位置,电脑包、手机、背包甚至是信封也不要放在车内。(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