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装修酝酿立法治理 或定性为危及公共安全

2014-01-22 07:0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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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北区长春路1号(国隆新村),网点居民在室内搭建二层擅自下挖地面约30厘米;亚麦山城小区网点房业主在装修中擅自拆动楼梯,破坏承重结构……这是今年以来,市区发生的两起野蛮装修案例,如何根治野蛮装修问题备受关注。1月21日,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从责任上明确了房屋管理和维护的责任主体,从认识上把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定性为危及公共安全

  野蛮装修屡禁不止

  野蛮装修问题由来已久,记者从市北区房管一处了解到,市北区长春路1号(国隆新村)网点属框架结构,当事人为在室内搭建二层擅自下挖地面约30厘米。依据《青岛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已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将下挖的地面恢复原状,现该案正在处理中。

  也是在本月,亚麦山城出现野蛮装修问题。崂山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取证调查,确认亚麦山城小区2~4号楼楼下网点房业主在装修中擅自拆动楼梯,破坏承重结构。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崂山区房管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此事正按法定程序处理中。目前,青岛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但许多高层建筑的网点或地下车库承重墙受到严重破坏,给居民安全带来隐患。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寸土寸金的思想在市民心目中根深蒂固,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极少数人不顾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利益,随意破坏更改房屋结构,屡禁不止,埋下安全隐患。高层建筑破坏承重墙,是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的一种违法行为。

  定性为危及公共安全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违法装饰装修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国土房管局一直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监督协调,加快立法。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也多次到各区房管部门进行调研,到街道和居委会听取群众意见,找出问题症结,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下一步,将通过立法,提高法规的效力。目前,该部门起草的《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报市人大,争取列入2014年的立法计划完成项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从责任上明确了房屋管理和维护的责任主体,从认识上把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定性为危及公共安全。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暂行规定》是十年前发布实施的,根据该规定,如果对房屋进行野蛮装修,将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因为罚款数额偏低,也是野蛮装修屡禁不止的一个因素。如果《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完成立法,将对野蛮装修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处罚数额。这将极大地加强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装饰装修行为的势头,促使青岛市房屋安全从根本上好转。另外,针对目前各区房管部门执法力量较为薄弱、配备不足等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将积极与区政府和市法院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向市政府和市领导反映房屋在装修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例如联合执法,有效遏制房屋违法装饰装修行为。

  发挥物业公司的作用

  今年治理野蛮装修问题,还将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的作用。业主在装修前,应向物业公司交房屋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毕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后,没有发现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再退还保证金。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物业公司在对小区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屋有违法装饰装修行为时,首先要进行制止,并立即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对不接受处罚并拒不整改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根据市政府城市管理职责分工,住宅房屋违法装修的查处由各区政府负责,具体执法主体是区政府房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各区房产管理部门举报电话:市南区房产管理处82866812;市北区房产管理一处:83832772;市北区房产管理二处:83721369;李沧区房产管理一处:84632420;李沧区房产管理二处:87601069。 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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