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春节就要到了,年味儿越来越浓,不少市民开始张罗着购买烟花爆竹,过年时图个喜庆。据了解,半个月前,城阳71个临时烟花爆竹
销售点就已低调上市,只是生意惨淡。和去年相比,今年城阳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审批格外严,获得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数量比去年减少32个。1月21日上午,记者走访城阳鞭炮市场发现,今年鞭炮生意格外难做,不少零售点大幅缩减了进货量。按照城阳安监局规定,烟花爆竹销售一直到2月14日,春节过后,市民可以继续到其他25家固定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71个临时销售点获许可证
“拿到这个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可不容易,今年要求太严了 ,听说刷下去一大批。”1月6日,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多年的刘先生顺利从城阳安监局领到“准生证”,这意味着店里的烟花爆竹可以“名正言顺”的摆摊销售。
据城阳安监局监察科科长周世全介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分为临时和常年两种。临时的春节期间许可一次,有效期为1个月;常年的有效期1年,每年6月份集中核发一次。“目前,城阳只有25家常年零售点,所以春节时主要靠临时销售点供货。”
“今年城阳只有71个商家获得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比去年少了32家。”谈到零售点瘦身的原因,周世全表示主要是因为审查严了。“比如,今年要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实行专店销售,并严格执行一证一店规定,专店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而在往年只要求专柜经营,获得许可证的商家除了销售烟花爆竹,还可以同时销售其他商品。”同时,今年还要求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害怕卖不动,不敢多进货
1月21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崇阳路上的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七、八十种鞭炮陈列在柜台上,“这种湖南浏阳的‘万字鞭’25元/支,100发的‘笛音牡丹’200元/箱左右,买点回家过年的时候放吧。”零售点的老板刘丰乾热情地向市民推荐。
刘丰乾说,他销售烟花爆竹有4年的时间了,生意一年不如一年,“今年我们都没敢进太多货,到时候再根据销量情况决定是不是再进货。记者注意到,不少烟花爆竹上印有“个人燃放”、“安全环保”等字样,“环保型的烟花爆竹减少了剂量,能减少烟霾。
据东果园社区附近一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公司和社区都不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了,再加上市民购买量减少,他们估计今年的生意更难做,“去年就剩下几万元的烟花爆竹,今年很难卖过去年。”
新规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从城阳安监局获悉,今年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城阳安监局监察科科长周世全说。
据了解 ,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 、窗口等;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区域;区政府指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周世全说。
文/图 记者 张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