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增13所职校单独招生 考生不必参加高考

2014-01-27 06: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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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26日讯(记者 单俊楠) 山东省教育厅1月26日下发通知,确定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职校从 2014年起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各校2014年招生规模的20%以内,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省教育厅决定,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等11所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和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等2所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高等职业学校,从 2014年起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再加上之前已经认定的青岛职业学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等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山东今年共有42所试点校将进行单独招生,招生总数将达到38334人。

  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各校2014年招生规模的 20%以内,单独招生计划数纳入学校2014年经省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各试点学校在规定的单独招生计划限额内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严禁突破计划限额录取学生。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报考要求须在招生章程当中予以明确)。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各校可单独或联合我省有单独招生资格的学校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录取时应按照我省有关要求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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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农大与三所职校联合“3+2”招生


  半岛都市报1月26日讯(记者 单俊楠) 记者1月26日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日前,青岛农业大学分别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省内高职院校,签署了“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合作协议。根据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参与2014年扩大试点的本科高校范围为办学时间较长、办学基础较好的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试点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结合各校实际,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的食品加工技术专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的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分别与青岛农业大学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实行“3+2”贯通分段培养模式。学生在各自的学校完成3年学习,经转段考核测试合格后,到青岛农业大学学习2年。

  合作双方将按照“3+2”贯通培养的要求,对不同学段的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建立应用本科与高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制定“3+2”贯通培养方案并分段组织实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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