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7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2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自1月23日起,岛城开始向全市符合城镇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发放第13批
过渡期大病医疗救助金,这也是过渡期内最后一批救助金。此次,全市共计230名参保患者符合条件,其中市内三区(含市本级)145人,四市三区85人,救助金额共计54.3万元。
根据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是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运行管理过渡期。期间的大病医疗救助金结算发放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处理。2013年1月 1日后发生符合救助条件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参保人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qdhrss.gov.cn),点击“个人查询”,选择进入大病医疗救助信息查询界面,录入身份证号码和个人卡号,查询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