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找医调委 240名律师和律师组成咨询团(图)

2014-02-13 14:28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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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调委工作流程。 制图 杨帅



  齐鲁晚报2月12日讯(记者 杨林) 因为能够在处理医护纠纷时“一碗水端平”,独立于医院、患者外的医调委近年受到热捧。目前,青岛正在筹建的医调委已在南京路上挂出招牌,由资深医生、律师组成医患纠纷咨询团,专职调解员也将上岗,医调委预计今年开门。

  12日,记者来到南京路215号,房门上方挂着的“青岛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称医调委)牌子格外醒目。医调委分上下两层,一楼有调解室,二楼是办公区。一名工作人员称,元旦至今,医调委办公室一直在内部装修。医调委目前只剩下手续在走流程,预计今年要开门。

  在山东省内,医调委早已不是新鲜事。2010年,山东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要求建立独立于医院和患者外的医调委,处理医患纠纷。济南市等地随后成立医调委。

  对于青岛市医调委“难产”的现实,在2013年“三民”活动期间,青岛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调委因需要多部门协作导致迟迟未成立”。据了解,已挂牌的青岛医调委由青岛市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分别提供医疗、法律、财力支持。

  《意见》指出,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免费,需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青岛市医调委目前也招聘了专职调解员,他们既要懂医学、法律知识,还要有较高调解技能。青岛市医调委还依托法学会、律师协会、医学会等组织建立医疗纠纷专家咨询团,由120名医疗专家和120名律师组成。

  5种情况下,患者可以通过医调委进行调解索赔,分别是患者在诊疗护理时受到损害,医院有过错的、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没有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诊疗、医生没有及时说明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没有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护理任务,造成患者损害;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缺陷造成患者损害;医院违反有关诊疗护理规范;医院无过错,但发生了无法预料、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造成患者损害、患者提出补偿要求的。

  医调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医患双方申请调解的,应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调委申请。今后青岛市直医疗机构申请调解医疗纠纷的,应该向青岛市医调委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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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着夹板气,要来200万赔款 黄岛区医调委成立一年半,已受理调解38起

  作为青岛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先行者,黄岛区医调委2012年6月就成立了。医调委人员配备分专职和兼职两部分,专职人员为区医调委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2名,分别从司法、卫生系统退休人员中聘用;兼职人员主要是指医学、法学、保险专家库中的专家,有调解任务时随机从60人的专家库中抽取。

  黄岛医调委负责人何兆平是一名司法系统退休的公务员,他介绍,黄岛医调委已收到医患纠纷调解申请48起,受理38起。受理的38起中,6起对医患双方进行了说和,没有走法律程序,剩余32起中25起已经通过司法确认,7起尚未确认。患者实际得到赔偿200余万元,其中单次调解中患者最高得到的赔偿为32万元。

  “患者拿到赔偿32万,可能原来要价能达到百万。”何兆平说,医患纠纷中往往患者想多要钱,医院想少赔钱,调解员两边不讨好。由于黄岛医调委没有配公务车,频繁往返医院取证也让调解员们跑断了腿。

  通过一年多的工作,何兆平发现很多医患矛盾本可以避免。一大部分医患矛盾因为医患沟通不好而起,有的患者对医生看病的态度不满意引发纠纷,“有时候医生多说句话也不至于闹掰。”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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