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称没钱 法院请来丈母娘巧"治"拒赔女婿

2014-02-18 13: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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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赵某是一名85后的年轻小伙子,在2011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其驾驶一辆载货摩托车,与一辆助力车相撞,事故造成对方门某严重受伤,并入院治疗。2012年门某伤情好转出院后,便将赵某及其保险公司起诉至高密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赔偿金12万余元,超出部分原被告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其中被告赵某应承担2.2万余元,对于判决结果各方均未提起上诉。

  然而,至2014年初,原告门某以被告赵某尚未履行判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而此时恰逢山东省高院组织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此案当天即被分到了法警大队执行员手中。在执行员认真阅读了相关材料,并就具体情况联系了门某后得知,其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已经耽误了很长时间 ,虽然打电话催要过多次,但赵某一直以自己没钱为理由推脱,不得已自己才申请执行 。特事特办,治疗不能耽误,高密法院执行员了解了案件的特殊性后,在当日晚上就对被执行人送达传票,要求赵某次日到庭。

  出乎意料的是,被执行人赵某到庭后不仅很不配合,态度也十分强硬,表示自己一分钱也没有,随便怎么处置。在与被执行人赵某的一次聊天过程中,赵某告诉执行员自己是“上门女婿”,入赘到女方家的,家里的事情基本上是丈母娘做主。考虑到这一情况,执行员从中发现了事件解决的契机。在从赵某处得知其岳母的电话后,执行员将赵某的情况告知了其岳母。

  不一会儿,岳母就赶到法院,见到丈母娘来了,原先执拗的赵某一点脾气也没有了,一直低着头任凭丈母娘数落。在丈母娘的询问下,赵某说出了自己还有1万多元的存款。其岳母表示愿意把剩余的部分支付,请求法院不要拘留赵某。就这样,一起本来快要走到死胡同的案子顺利执结。

  记者 马菲菲 本报通讯员 张阳  王鑫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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