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企业年检是双重减负

2014-02-21 09: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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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何勇

  国家工商总局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今后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因此从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2月20日《京华时报》)

  现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尤其是对于连锁企业来说,有多少家门店,意味着企业年检时就要跑多少趟,全部办下来需要耗费大量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取消了企业年检费,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工商部门在年检时进行“搭车收费”,强制收取会员费等各类费用。而从工商部门的立场来看,对于企业年检制度其实已经力不从心,也需要减负。面对数量越来越庞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根本管不过来,年度检验制度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沦为走形式。

  企业年检制度告别历史舞台,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意味着企业今后无需再到工商部门亲自提交书面年检资料,只需要登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按照相关提示填写相应项目和内容即可完成年度报告信息申报工作。这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奔波负担,也减少了工商部门“搭车收费”的机会,同时,还为工商部门减少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可以说,取消企业年检,实质上对企业和工商部门是双重减负

  当然,取消企业年检,并不等于工商部门放弃和放松对企业的监管,只不过是将事前审查变为事后监管,监管力度会更大,也更重视平时的监管。此外,正如一些专家建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要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互联互通,让违法主体一处失信、一时失信,处处受限、时时受限,提高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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