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法院法庭"娘子军" 搭起百姓心中天平

2014-03-05 11: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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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层剥茧,做足“功课”定纷争

  民一庭每天所审理的往往都是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所谓“大案”“要案”,庭长赵昕常常告诫庭里的女干警们:“在开庭之前,要做足庭前功课,列出详尽的庭审提纲,做到心中有数;开庭之后,要做足判前工作,抽丝剥茧找准矛盾的症结点,迅速启动诉中调解机制,在调解无望后也要尽快判决”。

  去年5月的一天,魏某兄弟及他们的妻子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前哭天抢地,还集结了几十名亲戚朋友一同来“讨说法”。原来,魏某兄弟俩各自有一个儿子,一个8岁、一个9岁,雨后的一个早上,两个小兄弟到村口的河边玩耍,结果双双掉入挖沙形成的水坑中溺水身亡。

  岚山区法院得知情况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这两个案子也毫无悬念地被分到了民一庭,由庭长赵昕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案件审理期间,当事人的每一次来访、来电,合议庭成员都会挤出时间认真倾听、耐心解答。从开庭审理到案件审结的60余天,每天对两案的工作情况、当事人的来访情况进行汇总,并坚持不懈地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释法析理。直到案件审结,当事人的情绪比较平稳,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较为配合,魏某等也没有再次上访。

  矜老恤幼,心中常念“农桑苦”

  “谁道黑面铁无私,法官也有柔情时。”对老弱病残、生活困难者,民一庭女法官们关爱有加,对不敬父母、不育子女者,她们严肃批评。她们还积极探索,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案件的特殊处理机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送达、优先调判,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随时了解涉案当事人的生活情况,对赡养、抚养、扶养案件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张氏是一位年过九旬的老人,卧病在床多年,一生育有五个儿子的她老无所养,以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为案由起诉至法院。民一庭法官易秀娟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到张氏家中了解情况,发现张氏多年卧病在床,屋里弥漫着因身长褥疮而散发的异味,唯一尽赡养义务的大儿子因腿部严重残疾而无力赡养。

  在发现确认无行为能力的请求不能解决实际养老问题时,易秀娟即给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指导当事人诉讼,其后张氏以赡养纠纷重新起诉。接手案件后,易秀娟即迅速送达、立即安排开庭。经多次电话和现场调解,老人的几个儿子仍不能达成一致,易秀娟及时判决,让他们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因为易秀娟多次的批评教育、据法析理,几名被告在接到判决后也纷纷表示服判息诉。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20余天时间。之后进行案件回访发现,张氏的几个儿子开始轮流赡养老人。

  因势利导,打开心结化干戈

  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她们总结出了“换位思考、讲情说理、巧借外力、因势利导”十六字调解方针,以及心理疏导调解法、面对面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感情调解法、联动调解法等五种调解方法,让冰冷的法律充满着温情。

  民一庭的刘利红法官接手过一个特殊的案件。原告李某的父亲在一起船舶碰撞事故中死亡,获得赔偿款60万元,钱款由原告的堂兄代领后便“不翼而飞”,李某和母亲以侵权为由状告奶奶、叔叔和堂兄。堂兄到庭后承认钱打到了他的银行账户,但他随后又全部转给了他的奶奶王某。已90岁高龄的王某当庭承认60万元全部由她保管着,但她坚决不同意把钱拿出来。

  原来,死者的妻子何秀在七年前离家出走,留下丈夫和儿子不管不问,在知道有这笔赔偿款后突然出现,要求分割。刘利红突然想到在王某家里碰到的王某的女儿和外孙,通过交谈感觉二人都比较明事理,而且60万元巨款,老人也不可能一个人藏在家里。经过多次约谈之后,王某的女儿、外孙、儿子、孙子被逐个“击破”,他们一同做通了王某的工作。最后,王某拿出30万元给了孙子,一家子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通讯员 李普金  秦苗苗记者 从春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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