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通讯员 张秋营 杨坤)近日,为改善
胶州市的空气环境,胶州市环保局联合城建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大队开展了胶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执法部门对2家不正常使用设施的企业进行了
立案处罚,并对4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中,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分成6个独立的执法小组对煤场 、工地等场所开展检查活动。”胶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分别对重点燃煤企业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状况,煤场 、渣场防扬尘措施,施工工地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或遮盖情况,是否存在车轮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行为,煤炭经营单位的煤场、料场防扬尘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焚烧垃圾、废料、树叶等行为,机动车冒黑烟、无环保标志车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对6家企业12台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其中2家不正常使用设施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对2辆未采取覆盖措施的渣土运输车进行了处罚,对4家存在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机动车路查整治统一行动中,环保、公安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 ,设置查处点1处 ,检查各种上路行驶车辆143辆,查处未参加机动车环检、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车辆5辆,冒黑烟车辆1辆,处罚金额共计12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