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投资型“房女”:二次置业让自己更有底气
2013年颁布的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购房的房子,属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法律规定的改变,动摇了以往女人通过婚姻可以“天然”获取男方购买的婚房的传统观念。
这让不少女性感到了突如其来的压力。杨女士今年42岁,目前经营一家外贸成衣店。记者来到她店里时,她正和房产中介讨论买房事宜。“现在基本上敲定了市北区的一套二手房,写我自己的名字。”说这些的时候,她脸上洋溢着自豪的表情。她表示,现在住的房子是丈夫的个人财产,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她多年来的梦想。“总觉得有了自己的房子,在这个家里就有地位了,即使哪一天发生不测,也不至于无家可归。”
采访中,有这样想法的已婚女性不止一个。家住崂山区的孙女士表示,自己名下已有两套房产,“有自己的房子,不仅仅是一种生活保障,更是我投资的一种方式,既有安全感又能保值升值,何乐不为?”
拆迁安置型“房女”:房子是晚年的安稳
今年74岁的林老太,原是崂山区王家麦岛村的村民。三年前,她住进位于海口路的麦岛家园小区。这座小区是麦岛旧村改造过程中专门用于村民安置的建设项目,是崂山区重大投资项目,坐落于美丽的青岛大学对面,背山面海,环境优美。
林老太告诉记者,当年村里改造,她家获得三套房,均在自己老伴名下。然而,老伴却在3年前搬家前去世。“我的两个孩子都安家在外地,所以房子现在都转入我的名下,我自己住麦岛家园的小户型,其余两套大一点的房子,都租了出去。”
林老太向记者透露,自己一年光房租就能收五六万,完全够她养老。“如果没有这几套房子,我的一切生活费就需要两个孩子负担,而现在,我反倒能多帮帮他们。房子,让我的晚年过得很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