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常洪波 丛姝玉 柳岚) 老父亲病倒在床,做儿女的本应悉心照料,可龙口一女子却将66岁的父亲毒打一顿致其死亡。据了解,在该女子小时候,父亲常打骂母亲和孩子,家庭暴力让其心中充满对父亲的怨恨。日前,龙口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该女子提起公诉。
据该女子小华回忆,母亲是个老实人,离婚前常受父亲欺负,对刘明来说,打骂妻儿是经常的事。从小发生在眼前的家庭暴力,让小华心理扭曲。父母离婚后,小华与弟弟、妹妹被判给了母亲王秀英,刘明自己另外组成家庭。
2009年,刘明因脑血栓住院,经抢救保住性命。两个月后,他的病情逐渐稳定,跟他一起过日子的妇女离他而去。王秀英决定去照顾前夫,半年后两人复婚,刘明的病情也好转了许多,但家庭关系并没有随之改善。在小华的回忆中,病中的刘明还和以前一样对待母亲,这让她心生怨恨。
2010年,小华第一次打父亲,并警告他善待母亲。2013年8月,刘明去邻居家要吃的,邻居误会父亲在家吃不饱,王秀英以为刘明在外人面前说她坏话,引发了和邻居的争吵。刘明害怕母女俩报复,去了亲戚家,后被小女儿接到自己的一栋老房子里。之后,王秀英也搬了过去。
2013年10月1日晚8点左右,小华到父亲住处帮忙收拾,看到父亲住处堆放的杂物,开始心烦并骂起刘明来。小华说她当时骂得很难听,父亲一直用手比划说不,小华以为他在装傻,上去打了父亲一巴掌,然后朝父亲身上和腿上打了几拳。小华又找来根木棍接着打父亲。王秀英发现后劝阻,刘明逃到了厕所,跟到厕所的王秀英发现丈夫要晕倒,就上前搀扶。小华以为对方还在演戏,便将母亲推开,又上前踢了几脚,直到对方爬不起来。第二天一早,刘明已经去世。得知父亲死后,小华选择了投案自首。
办案检察官认为,小华因多年的家庭旧怨以及对近期发生的事存在怨恨,一并爆发矛盾冲突,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刘明人身伤害且其无力反抗的情况下,仍使用拳打脚踢和持木棍击打的方式
殴打刘明,最终导致其死亡的法律后果。小华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其主观上具有故意伤害他人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使用拳打脚踢和持木棍殴打他人的行为。经鉴定,其行为致被害人刘明因外伤作用促发心脏疾患死亡。
综上,小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接下来,小华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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