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和工友在胶州李哥庄一家食品厂打工。3月9日下午5点,俩人下班后回到寝室,却发现房间内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两人于是就报了警。
胶州市公安局李哥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让民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案发地不远处有一男子在路边摆摊,旁边就放着一台黑色笔记本,他还跟民警推销起眼前这台笔记本。民警发觉有蹊跷,于是立马联系到了失主徐某,他一眼就认出这台笔记本电脑就是自己刚丢失的。目前,涉嫌盗窃的沙某某已被胶州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于伟 通讯员 滕国政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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