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11日讯(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林玉祥) 2月26日15时43分,五莲县中至派出所接到中至镇陈某(女 ,40岁)报案称,她当日15时在中至镇邮政储蓄所提取15000元钱后,在中至镇大将沟村南柏油路上被两名合骑一辆摩托车的青年男子将钱抢走。五莲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刻调取附近监控,却并未发现可疑人员出现。3月7日,民警依法传唤陈某,陈某对其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陈某已离婚,现与另一男子共同生活近一年,期间二人合伙养殖,有共同收入数万元。前些日子 ,该男子因个人债务问题欲动用15000元还债,陈某不同意,又找不到理由拒绝,于是就到储蓄所把钱取出来然后报案并谎称钱被抢。接到报案后的五莲警方立即调集刑侦大队、中至派出所民警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调取陈某经过路段周边监控反复查看,未发现可疑车辆及人员,结合陈某所说发现该案有诸多疑点,初步断定报警人陈某涉嫌谎报案情。经询问,陈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事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依法行政
拘留15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